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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谎称承揽工程为由诈骗  男子获刑四年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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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艳  发布时间:2021-04-28 11:15:48 打印 字号: | |

“我叔叔是某公司高管,我在他那里承包了一个工程,现在还缺资金,你可以先投资,到时我们一起干”。利用同样的借口,一男子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共计15万余元。日前,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诈骗案,对被告人杨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2015年至2018年,被告人某某谎称其叔某公司负责承建项目,自己承揽工程需要交纳入门费、保险金及向领导请吃送礼等情况为由,以投资分红为诱饵,骗取8名被害人钱财共计15万余元

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杨某某在本案审理终结前,未将其违法所得退赔给被害人,对杨某某酌情从严惩处。遂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分红有风险,借款需谨慎,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实保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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