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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周报》:君山区法院: 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首倡地司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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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国强  发布时间:2021-04-28 14:31:22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曹国强 通讯员 张蕾)4月25日,是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岳阳并殷殷嘱托“守护好一江碧水”三周年。岳阳市君山区法院用一场庭审、一堂党课、一次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庆祝。

  上午9时,该院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捕捞案。在长江岳阳段某码头禁渔区水域进行非法捕捞的张某,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并被判处交纳15919元生态修复费,交付给渔政部门购买幼鱼投放于长江城陵矶水域。庭审邀请了当地渔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星星义工志愿者旁听。

  当天下午,该院举行党史教育专题讲座。随后,组织干警前往华龙码头,沿着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码头的足迹感受党史学习教育。望着一江东去的碧水,干警们说,这是“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结出的硕果,是“守护好一江碧水”的靓丽成绩单。

  3年来,君山区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首位,坚持一手抓责任追究,一手抓生态修复,将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审结各类环境资源类案件420件,判决因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不法行为破坏长江的罪犯130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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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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