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曾雨田)4月28日下午,全国模范法官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走进最高人民法院。周春梅的丈夫、周春梅的同事以及湖南日报记者组成的4人报告团,用质朴的语言、生动的事迹和真挚的情感,深情讲述了他们眼中的春梅。同时,全国四级法院干警在分会场通过视频连线聆听了周春梅法官的先进事迹。
“无论是敬业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业务水平还是情理并重的司法智慧,周春梅法官身上这些闪光的品格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听完报告,望城区法院副院长周赞说,“维护法治的道路上必然有坎坷曲折,而周春梅法官捍卫公平正义的决心给了我们全体法院工作者坚定前行的勇气。”
“作为基层法院的一名工作人员,应学习她刻苦求学的拼搏精神,学习她司法为民的民本情怀,学习她脊梁不弯捍卫的正气。每一个法院人都应该把她的‘32字诀’化为行动——信守程序、明辨是非;善法用法、温情司法;准确衡平、中立公正;疏导调解,案结事了。”安化县法院副院长曾来生认为。
岳阳县法院副院长欧阳磊表示,将以周春梅法官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忠诚履职尽责,用实际行动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湘潭市岳塘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李姜说:“法官在办案过程中会有来自各方面的请托说情,我们要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法官的节操,像春梅法官一样做到‘脊梁不弯’。”
报告会结束后,望城区法院法官潘智慧的心情格外沉重,她与周春梅法官一样,是一个3岁女儿的母亲。“春梅法官的离去,之于我们是钦佩、遗憾与愤怒,之于她的家人,更是锥心之痛。春梅法官用自己的生命坚守司法廉洁公正的底线,践行了共产党员的初心与使命。”
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助理李金城看来,周春梅法官是司法人员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典型代表。“她的事迹生动诠释了政法干警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品质和职业精神,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一面刚正不阿、一面温暖细腻,周春梅法官用生命诠释了什么是新时代人民的好法官。入院5年,自认为自己严守纪律,认真负责,但和她比起来,自觉形秽,不管是业务能力还是工作作风,周法官都是我们学习的标杆。”湘阴法院长仑法庭法官助理陈琴表示,一定会珍惜法院人的身份,把公正法治、守护司法权威融入骨血,践诺至一言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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