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将拒不给付电器货款的被执行人李某拘传至法院,并准备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最终,迫于法律威严,李某打电话要家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12000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张某,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2015年12月,李某因装修新房后需要购买电器,在张某经营的电器店购买了价值27000元的电器。购买电器时,仅支付了5000元定金,后经催要又支付了10000元,剩余货款12000元迟迟拖延不付。为此,张某将李某诉至法院。最终,湘阴法院依法判令李某支付张某购买电器货款12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为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李某名下财产进行了调查,并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上门查找也未发现李某的下落,案件执行毫无进展。4月27日,申请执行人张某打电话透露被执行人李某可能在家,希望法院尽快派人去他家里看看。执行法官收到线索后,立即行动将李某控制拘传至法院。在执行法官讲明拒不付款的法律后果后,李某一开始并不愿意履行义务,但看到执行法官准备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后,终于打电话给家人筹款,并向法院诚恳道歉承认错误,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