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毛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对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毛某违法所得20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对烟草专卖局扣押的毛某犯罪所使用的财物价值74110元的卷烟予以没收。
2019年10月至2020年7月,毛某在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注销后,从4户烟草经营户处收购价值20万余元的各品牌卷烟,向姜某及在某殡仪馆办丧事的当事人销售共计13万元卷烟。剩余7万余元卷烟被烟草专卖局查获并扣押。
毛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违反国家烟草管理专卖法规,未经许可经营烟草,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毛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其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被告人毛某非法经营中有部分卷烟被烟草专卖局查获扣押,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予销售,应认定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毛某的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非法经营的物品应予没收。毛某有较好的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且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依法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