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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汨罗)调解纠纷解难题   普法教育安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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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芮  发布时间:2021-05-18 15:04:4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审理了原告李某诉被告黄某、仇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过审判人员不懈努力,该案最后以调解结案。

2017年8月,黄某因经商需要资金周转,经人介绍向李某借款20000元,约定月利息为1%,借期一个月,黄某向李某出具借条,并由仇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后因黄某一直未还款,李某遂向法院起诉。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对诉讼标的争议比较大,原告认为自己借钱给被告是出于好意,虽然两人之间还有其他经济往来,但是这20000元借款确实是借给黄某用于资金周转的,被告黄某的父亲(特别授权人)认为黄某与原告李某之间的借款已经还清,并出示了黄某与李某之间微信转账记录。鉴于原、被告是多年的朋友,双方矛盾调和有一定基础,承办法官罗英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的新规定,凭着自己多年的审判经验,在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完毕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背对背地调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

随后,罗法官向参加庭审旁听的群众进行了普法教育,向群众普及颁布不久的《民法典》及民间借贷纠纷的新规定,使旁听的群众有一个感性的认识,引导群众遵纪守法,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当事人和随同人员均对案件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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