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法院受理的物业纠纷的案件数量迅速上升,该类纠纷通常涉案金额小,但这小小的物业却事关城市管理的民生问题和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物业纠纷案件,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成功化解了矛盾。
原告华容县A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系B小区物业,被告小王系B小区业主。根据合同约定,小王应当向A物业公司缴纳从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日的物业服务费用2047元,但小王一直拒缴费,A物业公司遂依法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蔡远卿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问题症结在于双方沟通不畅,有较深的误解,遂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小王表示物业费确实该交,但对A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承办法官一方面从专业角度向小王释明其缴费义务及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引导A物业公司积极同小王沟通,希望A物业公司积极听取业主合理的诉求及建议,切实提高服务水平,为业主做好服务,让业主增强对物业的信任感。
通过调解沟通,小王体谅到了物业工作的不易之处,同A物业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当场缴清了拖欠的物业管理费,一场纠纷化解在双方握手言和的良好氛围之中。
据悉,华容法院坚持做好诉源治理、诉调对接、诉中调解,从社区、村场等矛盾源头做起,推进“无诉讼”进入“五无村”考核指标,聘请资深调解员参与调解,承办法官在诉讼过程中亦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全方位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