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万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执行款,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日前,一起借贷合同纠纷案中的申请人某借贷公司到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领取了执行款,该案高效执结,从立案到结案不到一个星期。
两名被执行人刘某与夏某系夫妻关系,2021年1月,申请人某借贷公司与两名被执行人刘某、夏某签订《借款纠纷》,合同签订后,某借贷公司如约支付借款,其后,某借贷公司以刘某、夏某在借款到期后拖延付款为由诉至法院。经该院判决,两被执行人应该偿还本息31721元。判决生效后,刘某与夏某偿还了部分借款,还有部分借款未履行完毕,故某借贷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向刘某、夏某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风险告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向其释明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可是刘某、夏某却以不在本地为由,一直未现身法院,执行干警又及时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发现刘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便将被执行人账户内可供执行的财产进行冻结。
刘某去银行办理业务时才发现自己账户被冻结,一下慌了神,立即联系执行干警答应履行义务,并主动现身法院。在执行干警的组织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很快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刘某、夏某归还某借贷公司未履行完毕的11490元。这才有了申请人某借贷公司领取执行款的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