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利益。
原来,在2017年至2018年间,何某邀请李某先后在西塘、临湘原沙厂、黄盖湖、等地进行装修贴瓷砖工程,劳务做工共计71天,每天工资定为300元,合计21300元。何某实际支付其工资15600元,剩余5700元至今未付,有何某签名的明细结算单为证。经李某多次讨要,何某以质量不过关为由不予支付剩余工资,后采取不接电话的方式躲避。于是李某向临湘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件后,一方面耐心细致地给被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和权利义务,拖欠农民工工资轻则承担民事责任,重则入刑,以及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也向原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被告体谅农民工维持生计的不易。经过多次沟通,最终,双方当事人约定好还款期限,并协商好由李某所经手的装修部分(墙面贴砖等事项)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全部返工,达成了调解协议。
农民工讨薪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问题,临湘法院也在不断探寻、开拓审判新思路,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联调联解工作,实现劳务纠纷的快速化解,争取最大化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