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一早,临湘法院执行局开展集中拘留行动,执行干警冒雨前往市区、羊楼司、坦渡、长塘、托坝等地,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义务、拒不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上午7时30分,接当事人举报信息后,执行干警立即行动,于8点15分将涉系列案件居住在市区的被执行人王某及车辆一并控制。随后,执行干警前往羊楼司方向,将被执行人张某、李某、陈某、王某控制带至法院。此时,时间已至中午12时30分,执行干警还来不及吃午饭,就接到被执行人冯某、骆某在家的消息,随后立即前往长塘、托坝将冯某、骆某带至法院。
至下午18时,被执行人陈某、李某、冯某将所欠全部案款交至法院,王某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四起案件执结,申请人基本实现胜诉权益。
以惩戒促执行一直是临湘法院秉持的执行理念,今年以来,临湘法院已拘留 60 人。即使受疫情防控影响,核酸检测时间过长导致拘留工作任务加重,临湘法院也未降低惩戒力度,以真抓实干为民办实事,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