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屈子祠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获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张某系某路桥建设工程公司雇请的施工人员,在该路桥建设工程公司承包的为湖南高速邵阳管理处所辖范围内从事高速公路修补工作。该公司为工地员工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5份保额共100万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20年10月10日,张某在施工过程中,被重型货车刮碰致死。张某的妻子及两个女儿在所投保险的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以该保险只能投保一份,多投无效为由,拒绝按保额赔偿,双方酿成纠纷。张某的妻子及两个女儿将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00万元。
庭审过程中,双方各持一词,保险公司只同意按照一份20万的保额予以赔偿。而原告方因家中的主要劳力去世,本来不富裕的家庭更加困难,急需用钱。针对本案的特点,庭审后,该案承办人多次找保险业务员以及投保人等进行调查,在理清事情基本情况后,又多次前往原告家中找原告以及到保险公司找相关负责人分别做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原告610000元。协议签订后,保险公司积极履行义务,已将保险赔偿款支付给原告。原、被告均对承办人员的办事效率和办事态度给予高度赞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