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长乐法庭受理了一起名誉权侵权纠纷,经过法官耐心调解,案件成功调解,了结了当事人之间的心结。
王某与李某系好友关系,因为经济上的一些纠纷,两人发生冲突,李某遂在朋友圈对王某进行负面评价,导致王某在本地的名声受到一定影响,故王某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开庭审理该案中,了解清楚事件缘由之后,组织了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中法官通过向双方释法,让双方当事人了解了名誉权侵权的构成要件,微信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双方之间存在矛盾,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不能随便发表不当言论,轻则侵权,重则可能构成违法犯罪。法官针对案件中双方产生纠纷的问题根源,向双方指出各自所存在的问题,双方也深刻认识到了自身所存在的过错。经过法官耐心的调解,被告李某当场在朋友圈向原告王某赔礼道歉,原告也在朋友圈对被告的行为予以谅解,双方终于冰释前嫌,握手言和,两人均衷心对法官表示了感谢。
近年来,为积极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司法的的便利和高效,汨罗法院长乐法庭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将各种邻里纠纷、经济纠纷等化解在基层,不仅节约了诉讼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也让纠纷真正得到有效解决,提高了人民群众对人民法庭工作的满意度,真正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