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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无端引争执 冲动致伤人,男子因犯寻衅滋事罪获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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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嘉蓉  发布时间:2021-07-01 11:51:07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寻衅滋事案,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10月,李某在临湘某麻将馆打牌输钱后心情不好,生气将麻将牌扔出,把黄某砸伤。之后李某离开麻将馆,看到路上行人李某忠,以为李某忠是之前在麻将馆打了自己的人,便上前与李某忠发生争执,并用随身携带的镊子将其划伤。经鉴定,黄某、李某忠的伤情均构成轻微伤。案发后,李某亲属赔偿了被害人黄某、李某忠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犯寻衅滋事罪的罪名成立。李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李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李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必将受到法律惩处,切莫因一时冲动与人起冲突,终将害人害己。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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