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登辉)“程法官,真的很感谢您,我20天就拿到了工资,对工友有交代了!”刘某感激地说。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新墙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起劳务合同纠纷。
2016年7月,经朋友介绍,刘某承包了孙某房屋的建筑工程泥工及模工施工,双方协商完毕后签订了施工合同,刘某前后组织了30名农民工在该地施工。2017年3月,双方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争执。为解决纠纷,双方经中间朋友、村委会、当地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及综治办多方调解,均未果。由于长期未与孙某达成—致意见,刘某也无法及时将工资款交付给工友。前不久,刘某将孙某诉至法院,要求孙某支付工资款4.87万元。
承办法官收案后,与法庭干警到村里、司法所及综治办了解该案调解经过,并详细了解主要争议焦点及双方差距金额。随后,组织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最终,在法官多次耐心做工作并建议多种调解方案后,孙某同意调解,法官立即通知刘某来领取工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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