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调解了一起房屋损害纠纷案,在法官耐心仔细地工作下,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最终通过法院的调解达成一致协议并履行到位。
被告王某在进行挖机作业过程中,挖机臂不小心碰到了原告田某家的房屋,导致田某家房屋窗户受损,部分墙壁开裂。损害发生后,双方经司法所调解多次,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没能达成一致意见。田某遂将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王某进行挖机作业造成田某房屋损害是事实。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是损失如何确定的问题。承办法官查看了现场图片后,明确告知当事人如双方无法确定损失大小,则需要相关专业机构予以确定,不仅耗时耗力而且还将额外花费鉴定费用。法官提出双方应当以实事求是的态度结合当地房屋修复实际造价来确定损失。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王某一次性赔付田某15000元,该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