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日前,岳阳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某公司业务员钟某某谎称公司有“预收即返利”的优惠政策,与客户签署已作废的空白购销协议,骗取客户钱财。
被告人钟某某与被害人杨某某系业务员与客户的关系,钟某某向杨某某虚构其公司预收鱼料款可以享受1万元返利300元的优惠政策,利用公司已作废的空白购销协议与杨某某签署购销协议。杨某某共计转账20万元给钟某某,钟某某随即用于偿还信用卡、房贷、车贷和他人欠款。
该院将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钟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故该院对被告人钟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款5000元;责令被告人钟某某向被害人杨某某退赔20万元。
法官说法:有的群众图方便省事,长期通过一个业务员办理业务,可绝大多数客户对业务员的真实情况并不十分了解,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屈原法院以案说法,呼吁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交易时务必要求业务员出示相关证件和手续,在遭遇诈骗后,要注意保存相关聊天、转账记录,并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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