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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山:女强人“不甘”致诈骗30人299万,获刑十二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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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小麒麟 许燕  发布时间:2021-07-13 17:53:38 打印 字号: | |

近日,君山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现年49岁的女子刘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并责令其向各受害人退赔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查明,刘某曾在君山的某市场买了2个门面自己经营,一度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女强人。2015年—2018年间,刘某因生意经营不善、六合彩赌博而欠下高利贷200余万元,门面抵押出去仍无力偿清债务。不甘于生意失败、生活困顿,刘某开始拆东墙补西墙,利用亲友、师生、乡邻对其的信任,隐瞒实际情况,多次虚构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他人就医急需用钱、女儿留学、以伪造的房产证质押等借款事由,以支付高息、到期还本为诱饵,先后骗取30多位被害人299.885 1万元,用于支付其到期债务本金和利息。2018年4月15日,刘某债台高筑、借无可借,携家人潜逃至外地。2020年9月17日,岳阳市公安局君山分局民警在贵州省贵阳市某水果批发市场将刘某抓获到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事实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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