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要处理我的房产,我现在就从北京赶回来处理好我的案件!”李某急切的说道。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妥善处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
原来,2020年,李某向临湘市某建材公司购买混凝土,货款51500元,经多次催讨,李某于2020年1月21日向该建材公司出具欠条,承诺在2020年春节前将混凝土款全额结清。但李某在出具欠条后,仍未付分文。催讨无果后,该公司将李某诉至临湘法院。立案后,临湘法院依法进行审理,但是李某并未引起重视,法院依法传唤,拒不到庭,最后对判决仍毫不理会。判决生效后,建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到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有房产可供执行。随即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李某家中,告知李某的父母该案的相关情况,如果李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拍卖其名下房产。李某得知该消息后,主动联系承办法官,从北京赶回来,积极处理所欠债务,并与建材公司达成协议,当场偿还一部分货款,剩余部分在约定期限内还清,这才有了开头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