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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的欠款能要回来吗?岳阳县法院: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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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登辉  发布时间:2021-07-13 18:03:32 打印 字号: | |

“程法官,真的太谢谢你了。”彭某拿着一面写有“柔肩担道义,温情铸法魂”的锦旗,满脸感激地向承办法官表达他的谢意。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新墙人民法庭依法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01年1月23日,岳阳县甲村村委会因需向彭某借款5000元,并约定月息为18‰。此后,彭某多次向村委会催讨借款无果。2016年,岳阳县甲村与其余两村合并为岳阳县乙村,彭某在合村后每年亦向乙村村委会催讨借款,均无果,故于2020年8月19日将乙村村委会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案后,多次召集乙村及合并前甲村的村干部了解情况,并组织双方到法庭调解,但由于时间久远,加上村与村之间的合并及村干部的更换,使得彭某讨回欠款的路程异常艰辛。同年9月,在查清案件情况的基础上,法院依法支持了彭某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上诉。

因村委会迟迟不履行支付义务,彭某无奈申请执行,随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村委会将分期向彭某支付欠款。据悉,彭某已经按期收到了部分还款。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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