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现场
为切实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湘阴县人民法院抓住午间被执行人容易放松警惕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错时执行”行动。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提供线索后,在长沙市某菜市场蹲守三小时后成功擒获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杨某。
2013年3月,杨某以做工程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谭某先后借款共计125000元,出具了借条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及利息。借款到期后,谭某多次向杨某催讨借款,杨某都迟迟不肯支付,谭某遂诉至湘阴法院。湘阴法院依法审理判令,被告杨某偿还原告谭某借款本金125000元及相应利息,因杨某迟迟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杨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既不接电话,也不露面。执行法官积极查找被执行人杨某的存款、房屋等财产信息,均未果。与此同时,被执行人杨某一直躲避执行,踪迹难寻,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7月5日,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杨某现在正在长沙市经营蔬菜生意,但现在正在午休。接到线索后,执行法官放弃午休时间立即前往长沙市某菜市场,为了避免惊动被执行人杨某,执行法官决定在菜市场附近蹲点守候。经过长达三小时的蹲守,最终将被执行人杨某擒获并强制拘传至湘阴法院。在湘阴法院执行局接待室,被执行人杨某依旧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决定对杨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该案的执行,充分展现了湘阴法院积极履行司法为民职责,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办实事,用实际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执行工作中的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