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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申请人举报助力执行 法院快速出击擒拒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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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新春 熊凯  发布时间:2021-07-13 18:05:51 打印 字号: | |

7月7日,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申请执行人及时提供线索的情况下,成功将失踪被执行人汪某拘传至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经释法明理耐心劝诫无果后,依法将其司法拘留。

案件起因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汪某拖欠戴某借款146000元一直未付,戴某多次讨要无果后,于2020年12月将汪某诉至湘阴法院。湘阴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被告汪某自愿偿还原告戴某借款14600元。可汪某并未按照约定偿还借款,戴某遂向湘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汪某,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汪某称自己在外地经营工程,以工程款未结、手里没钱为由敷衍搪塞,躲避执行。执行法官通过查控系统查找财产线索无果后,依法采取冻结账户、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措施,但被执行人汪某仍置之不理,遂告诉申请执行人戴某,要密切关注汪某的行踪,积极提供执行线索。

之后,戴某通过亲戚、朋友多方打听,一直努力关注汪某的下落。7月7日上午10点,该案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戴某的电话,称在长沙县某工厂看到了被执行人汪某,执行法官立即调派干警迅速出动,成功将被执行人汪某逮个正着,并拘传回湘阴法院。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和释法明理做工作,汪某虽无过多辩解,但仍不为所动,一直坚称自己没钱,暂时无能力偿还债务。执行法官“先礼后兵”,于是向局领导汇报,当即决定对汪某实施司法拘留。

将被执行人汪某送进拘留所,已是晚上22点11分,申请执行人戴某对法院高效快速出动表示由衷的感谢。

在执行工作中,申请执行人的密切配合,对查找被执行人、查控执行财产具有重要作用。相对于执行法官,申请执行人或多或少与被执行人有过正面接触,对其活动轨迹及财产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因此,申请执行人应强化主体意识,积极主动提供执行线索,并第一时间反馈给执行法官,协助法官破解执行难题,推进案件快速高效解决。


 

 
来源:湘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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