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感谢您了,我能这么快拿到执行款多亏了你们不辞劳苦的工作,真是太感谢湘阴法院了!”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湛某在收到15000元执行款后,满脸笑容地说。7月8日,湘阴法院执行局在执行立案后十天内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6年,被告王某的母亲刘某向原告湛某借款20000元,后刘某因故身亡,在湛某的催讨下,王某自愿代其母亲偿还借款20000元。后被告王某及其父亲共偿还了5000元,剩余借款未偿还,湛某遂诉至湘阴法院,法院经审理判令王某偿还湛某借款15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并未主动履行义务,湛某向湘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王某,了解到王某本人现在还是一名在读大学生,并不是不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而是暂无还款能力。同时,执行法官考虑到如果简单地对被执行人王某采取强制措施,将会对王某的学业及以后的就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为了让申请执行人早日拿到执行款,也为了避免强制执行对该案被执行人王某造成恶劣影响,执行法官通过多方联系找到被执行人王某父亲,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会给王某带来的严重后果详细告知,希望能够主动代其儿子偿还借款。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地释法明理,王某父亲同意代为偿还15000元借款。该案执行法官抓住这个有利时机,立马联系双方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由王某的父亲代为偿还15000元给申请执行人湛某,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