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处理了一件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诉请,判决小孩吴某丽由被告吴某抚养变更为由原告赵某抚养。
赵某与吴某原系夫妻关系,由于双方感情不和,双方于2016年经法院调解协议离婚,当时9岁的共同之女吴某丽由吴某抚养。吴某丽在由吴某抚养期间,由于吴某对其要求太严,期望太高,导致吴某丽精神压力很大,一度导致抑郁。2020年赵某将吴某丽带到身边后,改变了教育方法,耐心细致的开导吴某丽,吴某丽的精神状态以及学习成绩都有很好的转变和提高。吴某丽向赵某提出希望跟随其生活,2021年5月赵某向法院提出要求变更吴某丽的抚养权。
法院受理该案后,及时跟吴某以及吴某丽进行了沟通。吴某丽明确表示希望跟随母亲赵某生活,吴某表示现在变更女儿抚养权心里一时难以接受。法院审理后查明吴某丽在跟随吴某生活期间由于吴某教育方法的问题确实导致吴某丽一定程度的抑郁,已经影响到了其正常的生活和学习,而赵某目前有经济能力抚养吴某丽,并且吴某丽也希望跟随母亲一起生活。法院最终判决吴某丽由赵某抚养。判决文书送达后,承办法官就判决跟吴某进行了释疑和沟通,经常耐心细致的沟通,吴某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只要有利于女儿的成长,以后会配合赵某共同解决女儿成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