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办丧,人流比较大,竟有人专挑这时盗窃。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判处被告袁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11月至12月期间,袁某带何某(另案处理)分别在李某、张某、郑某家办丧事的地方盗窃作案三次,共盗窃被子10床,后分别以280元、445元的价格卖到某鲜花店。
案发后,被盗的10床被子全部被公安机关追回。被告人袁某的家属赔偿了被害人1000元,得到了被害人谅解。
法院认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袁某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袁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盗窃的财物已被追回,且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均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多次盗窃,可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