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合并调解了三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案。此三案中,被告系某游乐园公司,三原告均以同类事由向被告索要施工款项。为更好化解多方矛盾,法院将三案合并调解,并圆满调解成功。
2018年,黄某等三人均与某游乐园公司签定了施工合同,为该游乐园建设从事挖机工作。工程完工后,被告游乐园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如约支付工程款,经黄某等人多次催讨未果故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持诉请。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发现该三案为系列案,被告均为某游乐园公司,各原告虽是分别起诉,但均委托了同一诉讼代理人,且在第一案审理开庭前,三案的原告均到达了法庭现场。考虑到各方便利条件后,审理法官为了进一步化解当事人矛盾,减免当事人的诉累及节省诉讼成本,提出了三案合并进行庭前调解的方案,各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
在调解过程中,经法官组织,原、被告各方协商确定,由被告游乐园公司将应当支付的工程款数额进行确定,各原告再依据自身被拖欠的工程款项按比例对该笔工程款进行分割,最终三案均达成调解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法院的调解工作均表示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