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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两再次分居法院调解促成双方和平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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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百灵、严育  发布时间:2021-07-28 11:45:42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羊楼司法庭通过释法明理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最终促使双方和平离婚,最大程度减低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化解双方矛盾。

经法院审理查明,小凤与小余2009年1月经人介绍相识,2010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分别于2010年、2012年生育一女一子。因夫妻感情不和,小凤于2020年4月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其夫妻关系尚有和好可能,依法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此后,双方关系没有改善并分居生活至今。2021年5月,小凤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临湘法院提出判决离婚得诉求。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小凤和小余双方长期分居造成了夫妻感情早已破裂的事实,双方实际都有离婚的意愿,但由于双方沟通不畅,故小余一直不同意离婚。 案件承办法官对双方的情况做了深刻分析,双方如果确无感情了,只是为了争一口气,这不但影响自己的生活,也会给对方、孩子带来伤痛。两人听了法官的劝解,沉默良久后,当场表示同意离婚,并且祝福对方,开始新的生活。

最终,经临湘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达成子女抚养协议。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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