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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临湘法院回访3名司法救助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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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镜羽  发布时间:2021-05-25 16:44:55 打印 字号: | |

5月25日,下午7点半是学生们陆陆续续回家的时间,而一辆车从临湘法院出发融入夜色之中。

临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建伟,立案庭庭长沈显梅及政协委员汪长生此行的目的是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进行慰问回访三位被司法救助过的未成年人,了解他们的救助落实情况和生活现状。

积极向上的她最美

“以后有困难,可以让妈妈联系我们,叔叔阿姨都会尽力帮你的”周院长在临别时对小芳(化名)说道。

几年前,只有6岁的小芳不幸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重伤。在提起诉讼后,临湘法院判决被告支付赔偿款19万余元。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不足。在综合考虑后,临湘法院决定为小芳申报司法救助,帮其缓解部分压力。

在租赁的房子里,小芳认真的写着作业。看到回访组一行人后,立刻跑去搬凳子。回访组将提前准备的书籍文具等交给小芳,询问小芳的近况。得知小芳现在成绩名列前茅,和朋友相处也落落大方,很是高兴。回访组鼓励小芳克服困难,生活会越来越好。

年轻人自有担当

小林(化名)是一名高中生,前几年由于父母离异,一直与父亲生活。后又因母亲支付抚养费困难,一度面临辍学窘境。临湘法院及时为其申报司法救助,解了燃眉之急。

为了保护小林的隐私,不影响其正常学习,回访组一行通过与小林班主任联系,约小林在学校教务处见面。见面后,周院长轻声细语的告知小林法院的来意,简单了解了小林现在的生活和学业情况,并鼓励他要把握住学习的机会,为自己的未来负责。小林也表明,救助金缓解了家庭压力,而自己也会努力不辜负社会和亲人的支持与信任。

邻舍间,宽容相待

小雨(化名)10岁那年被邻居家的狗咬伤,导致手部骨折。临湘法院判决邻居赔偿医药费2万余元。因邻居是两位老人,年事已高且无履行能力。为此,临湘法院为其申报司法救助。

来到小雨家时,他还在学校上晚自习。回访组一行便与其父母沟通,了解到现在小雨的伤势已无大碍,生活和学习都没被影响。谈到邻居,小雨的父亲也很直接的表明,老人家不是故意的,现在通过救助金支付了治疗费用,小雨已经痊愈了,与邻居已和好如初。为避免打扰小雨学习,回访组一行将提前准备的书籍交给他父母后就离开了。

   这次回访活动中,可以看到三位未成年人都经历了身体或心理的伤害,但他们并未受其影响,无论是生活还是学习都保持着积极向上的态度。一直以来,临湘法院在审理司法救助案件中,将未成年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优先受理未成年人救助申请,确保救助金真正用于帮扶涉困未成年人,保障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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