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截至7月中旬,已执行到位1.2亿余元,司法拘留134人次,扣押车辆84台,查封房产231套,司法网拍成交额1701万元,首次执行案件结案率达87.8%……这是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交出的执行答卷。
■革新:
办案方式跟着形势走
“过去,承办人员包办一起案件到底,尽管能全面地掌握案情,但往往一个常规案件办结要花大半年甚至更久。”干了19年执行工作的湘阴县法院执行员陈海清谈及过去单枪匹马的执行模式,常感叹现在办案模式带来的飞跃。如今,他所在的执行团队,办结最快的案件仅用了1天。
那是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根据新的办案模式,立案后即由内务综合组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王某进行财产查控;由于未发现王某名下的可供执行财产,指挥中心审查后,分流至无财产可供执行团队;这一环节有专人联系、传唤王某,做其思想工作。当日,王某便将4万元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案件执行完毕。
早在2018年,湘阴县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中,积极探索新举措,经过深入调研和实践,工作模式改革成为破解执行难的突破口。
“传统办案模式捉襟见肘、规范化执行的工作要求等等,这些新形势要求我们必须变革思路,改革办案方式。”湘阴县法院院长李卫东介绍,该院率先尝试拆解办案环节,施行分段、集约式执行,“通过团队协作,实现案件办理的高速推进。”
工作模式的革新,为许多大案、难案及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带来了转机。
2018年年关前夕,某房产公司涉及的系列纠纷总标的额近2.3亿元,公司被多家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根据调查,湘阴县法院发现涉案权利人多数为投资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群体广泛、矛盾尖锐,而房产公司名下仅有一宗68亩的土地可供执行。
为尽可能平等保障全部权利人利益最大化兑现,经过执行团队数十次的商议,执行局向党组汇报,主动要求将全部案件归总为该院执行,并得到了上级法院批准。
最终,该系列案以引入资金雄厚第三方,完成土地后续开发建设,所有涉案债权人均与房产公司达成和解而结案。
目前,2.3亿元款项已全部到位。李卫东说道:“是整个执行团队高效、有序的合作,保障了背后庞大工作量的顺利攻坚。”
在变革中尝到了甜头,湘阴县法院出台《关于规范执行行为建立执行长效机制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捋顺团队办案的工作机制,保障执行团队分工明确、职责到人、无缝衔接、协同配合。
■双赢:
强制执行不是你死我活
湖南某钢铁贸易有限公司与某电梯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电梯制造公司应向对方支付货款180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电梯制造公司法定代表人主动申报财产,同时说明公司正处于转型升级阶段,生产经营受到影响,资金周转困难,“我们有主动履行的诚意,希望可以分期偿还。”
执行法官经过深入调查,确认电梯制造公司近几年一直合法经营,没有不良记录,且具有一定规模。“若贸然对电梯制造公司采取查封、拘留等强制措施,公司很可能无法再正常运营,企业的80多名工人将失业。”在与申请执行人的沟通中,执行法官真诚、耐心地说明了调查情况。
最终,争取到申请执行人的理解,双方协商确认付款方式后,电梯制造公司依约分期履行了全部案款。为此,电梯制造公司法定代表人又特意向执行法官打来电话,“感谢法院的灵活执行,让企业顺利渡过难关。”
疫情过后,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及营商环境优化的关注上升到新高度。湘阴县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坚持“保稳定、保发展”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审慎适用执行强制措施,“不让企业之间成为你死我活的关系。”
据统计,今年1月至6月,湘阴县法院共受理涉企业执行案件246件,执结198件,执行到位金额4000万元。温情、灵活的执行理念始终贯穿其间,执行和解比例约占70%。其中,焦某与某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和解标的额达647万元。
“严禁超标的查封,灵活地‘放水养鱼’,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死封’”,湘阴县法院执行局局长李新春总结起涉企案件执行经验来,自有一套。他介绍,“总而言之,最大限度地减少法院执行对涉案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合法合理地帮助企业缓解生产经营压力。”
■强硬:
法律权威不容轻觑
外出务工逃避执行的李某在端午节偷偷回家后,在村委会公告栏上看到自己“上榜”湘阴县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邻居们议论纷纷,他感到无地自容,联系执行法官将4万元执行款支付到位。
另一起案例中,在外经商的被执行人刘某迟迟不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湘阴县法院果断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半个月后,他因出行不便、没有办法申请贷款,急忙支付了全部款项。
信用惩戒强制措施因案制宜、因人而异,这是湘阴县法院执行工作的特色之一。“除对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黑名单外,还综合分析被执行人的情况和特点,有针对性地补强惩戒举措,让惩戒发挥更大威力。”
比如,每月定期在公交车站、相关政府部门、电影院等人流聚集处张贴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法院官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常态化公布失信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在被执行人特定的住所地村委会或社区张贴悬赏执行公告,等等。今年以来,已有348名“榜上有名”的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案款达700多万元。
更多的办案举措不断出台,湘阴县法院建立了24小时执行备勤机制,以指挥中心为依托,由5个执行组轮流值班,对找人查物的出勤指令迅速落实、快速处置。
7月一个周六的晚上9点,执行法官接到线索,称被执行人周某入住了某宾馆。值班干警立即出动,半小时后将其抓获。鉴于周某的态度和表现,法院对其予以司法拘留,并在当晚12点将其送到看守所关押。
对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且抗拒、妨碍执行,情节严重的,坚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易某拒不履行义务、不申报财产,并将名下车辆变卖后转移款项,后湘阴县法院以拒执罪依法判决其有期徒刑一年。
数据显示,自2018年以来,湘阴县法院共计司法拘留被执行人705人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决14人,有效彰显了执行权威。
■提质:
让希望快兑现、篱笆筑更严
立案第五天,4.7万元案款全部执行到位,并当天发放给申请执行人。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高效执结,得到了申请执行人的诸多点赞。
兰某与刘某的借贷纠纷,经法官调解,刘某自愿偿还兰某借款10万元。其间,刘某偿还部分后,剩余4.7万元总是以各种理由拖欠,兰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法院及时冻结了刘某银行账户内足额的存款。但扣划系统有15天的异议期,为了缩短办案时限,高效维护当事人利益,执行法官约谈了刘某。最终,经过刘某同意,法官通过线下扣划方式,赴银行划扣了对应的存款,并于当天发放给兰某,整个过程仅5天。
案款发放,关系人民群众司法期待的兑现,是执行工作的“最后一公里”。“行百里者半九十。我们建立了执行案款发放督办机制,既保障案款发放的效率,又强化了廉政风险的防范。”李新春介绍,该院通过进一步压缩兑现流程、织密监督网络,倒逼发款效率提升。
在执行案款管理上,有专员负责执行款发放流程的监督跟踪,防止出现违规发放情况。同时,建立两套对账制度,在每周工作例会通报各组执行款未发放数目,由各组组长作出情况说明;每月定期与财务部门对账案款专户,确保进出有据。
在案款发放上,执行款到账后,若执行实施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且未说明理由报请领导,将予以跟踪督办;无正当理由不发放的,交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理。
一次房屋强腾的执行现场,湘阴县人大代表肖伟奇、田亚波见证了整个经过,“执行工作不容易,法院做出了很多创新和努力,充分体现了阳光司法和人性执法。”代表们建议,不断完善健全执行新机制,为湘阴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李卫东表示,湘阴县法院完善执行机制,保障群众胜诉权益,将永远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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