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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二手房屋无法过户却不返还定金,法院强制执行维护购房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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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曾镜羽 曾梦子  发布时间:2021-08-06 10:06:38 打印 字号: | |

现在二手房屋买卖已屡见不鲜,那在二手房屋的购买又需要注意哪些呢?近日,临湘法院执结一起房屋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当场履行还款义务,返还房屋定金。

2020年5月,陈某通过某房屋中介公司,购买王某名下的房屋,在与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后,支付了王某12万元定金。但在继续办理手续时,陈某发现王某之前已将房屋抵押给了银行,她并未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两人也无法办理不动产变更手续。购房陷入僵持,最终陈某将其诉至临湘法院。后经法官调解,双方于2020年11月签订调解协议,王某同意返还12万元定金。

几个月后,由于王某一直未履行调解义务,陈某向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干警经多方了解调查后找到王某,王某先以定金被用完,无力偿还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在明确表达调解义务履行的重要性和拒不履行的后果后,王某主动申请偿还,并在干警的见证下,当场交付8万元给陈某,剩余款项也在几日后结清。

二手房屋购买不同于新房购置,可能会有权利负担,甚至存在房屋抵押、租赁或产权存在共有人等现象。所以,购房有风险,付钱需谨慎。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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