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时,原被告当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三日内支付部分款项。
2017年,被告王某找到原告汪某修建华容县某乡镇两村间通村公路时,欠下汪某10.5万元劳务费,一直未给付,经汪某多次催告无果,被告王某于2020年4月出具欠条,约定还款日期。但还款日期已过,被告人一直未予支付,原告遂诉至法院。
受案后,承办法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组织双方当事人庭内调解。被告王某承认拖欠工资的情况属实,但因发包方一直未支付工程款,故暂时无力支付工资,要求延期支付。经法官的倾情调解,双方当事人互相谅解,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王某于三日内向汪某支付2万元,剩余8.5万元于2022年1月一次性支付到位.
一桩拖欠四年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在承办法官的积极努力下,让双方纠纷化解,重新握手言和。拖欠的劳务费也有了确切的还款计划。根据法官案后回访,第一批款项已全部到位,原告对承办法官更是感激万分。
据悉,华容法院坚持积极推进诉源治理、诉调对接,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精准施策,简案快审、难案精审,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审判质效,解决群众所急所盼,将实事办进百姓的心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