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黄某在2010年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在此后的几年里,又多次因为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强制戒毒。2020年10月期间,黄某在平江县境内先后七次贩卖毒品冰毒给吸毒人员赖某,每次以300元的价格贩卖0.1克冰毒,共计贩卖约0.7克,黄某从中每次赚取5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多次向他人贩卖毒品冰毒,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属情节严重,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但是黄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贩卖毒品罪,属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综合以上情节,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