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楼区法院妥善化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妥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辖区企业绿色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期间,刘某向湖南某农资公司赊购产品,双方签订了一份《对账协议书》,确认刘某欠农资公司货款6万元,并约定刘某于2020年9月前付清货款。然而,货款期限已到,刘某却迟迟未依约归还欠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农资公司于今年4月诉至岳阳楼区法院,要求刘某支付欠款及利息。
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农资公司作为中小民营企业急需货款汇款进行资金周转,另一方面刘某也表示因为疫情原因导致农作物收成受到影响,难以一次性付清货款。
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合作基础,承办法官认为调解结案会更利于双方矛盾的解决和企业外部环境的改善。最终,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刘某按约分期支付货款,不再支付利息,该案的成功调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