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邓局长,我公司十二个案件拖欠的195万元执行款现已全部打入了你们法院的执行专户上,您看能不能把我们的失信限高予以取消。”8月24日下午,临湘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邓曙龙接到了某房屋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易某的电话。
2021年6月,临湘法院共立案受理了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12个,涉案标的近230万元。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考虑到该公司系临湘市政府招商引资企业,在与公司负责人协商后,由公司作出了今年6月底偿清全部欠款的承诺书。从保护企业的正常经营出发,执行法官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暂时没有冻结该公司的账户,也没有向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采取失信或限制高消费措施。
在公司承诺的履行期限过后,法院多次催促被执行人兑现承诺,被执行人却总是以资金困难为由要求暂缓执行。鉴于此,8月23日,临湘法院果断采取措施,将该公司纳入失信名单,并对其法定代表人实行限制高消费,同时对公司账户上的31万元冻结后进行强制扣划。
迫于法院强制执行的压力,8月24日,该公司主动将剩余的执行款195万全部打到了法院的执行专项账户上。至此,12案得以全部圆满执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