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速裁中心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刘某当场转账履行了还款义务。调解结果令双方当事人满意,该案庭前调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某与刘某由于生意往来相熟。2017年,刘某向王某借款3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借款后刘某仅偿还了部分利息。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偿还借款本金和剩余未付利息。法官在组织双方庭前调解时,了解到被告刘某将自己的资金借给了他人,他人未还款致资金周转困难才无法及时偿还王某欠款。法官耐心向刘某解释诚信之贵重。考虑到双方之间还有生意往来,而诚信是生意之本,法官向刘某建议其当场履行以守住诚信。同时考虑到刘某资金周转困难,法官向王某建议放弃部分利息,提高刘某当场履行的积极性。
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均同意了法官的建议。王某放弃了部分利息的诉求,刘某也当场转账还款,守住了诚信。该起民间借贷纠纷顺利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