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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禁三小时,临湘法院送拘1人
——疫情在“降温”,执行“不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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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楠  发布时间:2021-09-03 16:10:39 打印 字号: | |

“厉害!拘留所解禁不到三小时,你们临湘法院就来送拘了。”临湘市拘留所干警说道。8月28日上午10点52分,一名被执行人郭某因拒不履行义务,临湘市人民法院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并送交拘留所执行拘留。

“拘留所已解禁!法院可以送拘了!”8月28日上午7点25分,临湘法院执行局局长邓曙龙在得到拘留所解禁消息后,第一时间将消息发到了执行工作群。得知这个消息,执行局干警工作干劲更足了,虽说是周末,都纷纷来单位加班。

10点12分,执行干警杨立雄接到申请执行人王某妻子来电(申请执行人王某已于2021年8月3日因病去世)。她急切地说:“杨队,郭某已经从长沙回临湘了,请您出警对郭某实施拘留!”挂完电话,杨立雄立即向领导汇报请示、召集警力。10点52分,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在临湘市长白路一项目部成功找到了被执行人郭某。

据悉,2018年下半年,郭某因与王某生意往来,欠其货款12.7万余元。2021年3月5日,郭某向王某清偿货款,但郭某一直未履行义务。2021年6月15日,申请执行人王某向临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郭某,其每次都承诺会自行付清货款。直至2021年8月28日,王某家仍未收到郭某的还款。

拘留解禁后,根据已故当事人妻子提供的线索,临湘法院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郭某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前段时间,面对疫情反弹,虽然对执行工作带来了不便,但临湘法院执行干警始终坚持以公正和效率为核心,不停、不等、不托、不推,确保执行工作有效运转,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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