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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七旬夫妇难讨赡养费   法官上门执行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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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新春 熊凯  发布时间:2021-09-13 10:46:57 打印 字号: | |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近日,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的朱某及朱某两兄弟就因不赡养年老体弱的父母,被70多岁的父母告上了法院经法院调解,朱某两兄弟依旧未按期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上门劝导,耐心教育,才让双方达成和解。

据悉,年逾七旬的朱老头夫妻俩膝下共有两儿,辛辛苦苦将两个孩子抚养长大、都各自成家,本该到了颐养天年的时候,可两儿子却对父母不管不顾。由于夫妻俩年事已高,朱父身患多病,体质较弱,每年需定期到医院进行复查,没有什么劳动能力,只能靠赡养费生活。但两儿子却不支付赡养费,夫妻俩无奈之下只能诉至湘阴法院。

2019年9月,夫妇诉儿子朱某、朱某赡养费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朱某、朱某自愿于每年6月22日各自给付赡养费3000元,同时承担朱父每年的医药费。

调解文书生效后,到了2021年6月22日,朱某、朱某兄弟却拒不给付父母的赡养费,2021年6月23日,夫妇俩向湘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儿子朱某及朱某各给付赡养费3000元,并承担医疗费11700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了查控,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没过多久,弟弟朱就主动给父母送去了赡养费及医疗费,但哥哥朱某红却未主动履行。执行法官于是通过电话联系到朱某,朱某表示愿意和解结案。考虑到申请执行人体弱不便,同时也为了缓和矛盾,执行法官便将和解地点安排在了朱老头家中。

9月10日,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朱某约至其父母家中,对双方进行调解。一方面向被执行人进行法律释明,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从亲情的角度出发,告知其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子女应尽的义务,父母年老体弱时,作为成年子女理应向父母提供经济上的供养及生活上的照顾,让父母能够安度晚年。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劝解下,被执行朱某给付了赡养费、医疗费共计8850元,并承诺今后将按时给付赡养费、医疗费,照顾好自己年迈的父母。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来源:湘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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