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陈某拒不支付拖欠的饲料款,被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因疫情影响,这也是拘留所解禁后司法拘留的第一例。
2011年至2012年间,陈某多次到蒋某经营的店铺赊购饲料用于养殖生猪。后经结算,陈某尚欠蒋某饲料款共计50200元。蒋某多次上门催要饲料款未果后,将陈某诉至湘阴法院。胜诉后,由于陈某并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蒋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发出财产报告令等措施,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陈某做其思想工作,但陈某既不肯偿还债务,也不肯作出还款计划,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9月7日上午,执行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陈某刚从外地回到了自己家中,请求对其司法拘留。执行法官立即调集执行干警前往陈某家中,成功将其抓获。在执行局接待室内,执行法官经过多番劝解,但被执行人陈某一口咬定现在没钱履行义务。鉴于陈某态度恶劣,为了达到惩戒效果,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对其核酸检测通过后,立即送往拘留所。
下一阶段,湘阴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利用中秋、国庆双节有利时机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全力以赴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