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查封房产、及时冻结账户、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悉,朱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好友韩某30万元,借款到期后,朱某仅偿还了22万元,剩余8万元迟迟未支付,韩某将朱某诉至法院。湘阴法院依法审理判令,被告朱某偿还原告韩某借款8万元。判决生效后,朱某未主动履行义务,韩某多次讨要未果后,向湘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申请执行人详细了解被执行人朱某的具体住处、财产情况,并在走访中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还有一套房产,随即通知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让其申报财产情况及详细地址,但被执行人朱某拒绝配合法院工作。
于是,执行干警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冻结了朱某的账户、查封其名下一套房产、限制其高消费,并通知被执行人朱某,如不尽快履行,将依法扣划银行账户存款、司法拍卖其房产用于清偿债务。朱某明白再不履行,自己的存款及房产将会被依法处置,届时将会影响到生意及生活,朱某连忙给执行干警表示愿意履行。没过几天,朱某将执行款分文不少交到了法院执行款指定账户内,该执行案件亦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