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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江:现实版“掩耳盗铃”,男子遮挡摄像头盗窃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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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文超  发布时间:2021-09-13 10:53:3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湖南省平江县境内,一名有盗窃前科的男子张某遮挡摄像头,盗窃他人财物,上演现实版“掩耳盗铃”。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了该起盗窃案,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0年2月,被告人张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21年5月17日凌晨,被告人张某驾驶一台三轮摩托车在平江县伍市镇发现了堆放在周某住宅外面的铝材,被告人张某便用毛巾将摄像头盖住后,将周某家的铝材盗走,并以2280元的价格卖给了长沙县青山铺某废品回收店。2021年5月18日,被告人张某被平江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并协助平江县公安局将被盗的铝材追回,退还了销赃所获得的2280元。经平江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铝材价值人民币3966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属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被告人张某协助公安机关将被盗财物追回,并退回了赃款,可对其从轻、从宽处罚。但被告人张某有犯罪前科,应当从重处罚。平江县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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