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丁嘉蓉)近日,临湘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上半年,游某(已判决)组织李某等人设局赌博“杀黑”,要其在赌博时帮其坐一方凑人数,随后游某邀请被害人王某两次在他人家中进行扑克牌“三公”赌博,并在赌博过程中使用作弊仪器进行“杀黑”,致使王某两次输了十多万元。
另查明,2019年9月,李某在接受临湘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询问时,如实交代了自己两次帮助游某打牌“杀黑”的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游某等人设局赌博“杀黑”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李某自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均可以从轻处罚。李某在诈骗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李某在参与游某的诈骗共同犯罪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取得被害人的财物,是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李某有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赌博并不能创造财富,反而会让参赌者好逸恶劳,不仅可能导致倾家荡产,负债累累,甚至家破人亡。因赌博而引发的犯罪更是不胜枚举。广大人民群众要划清娱乐与赌博的界限,摒弃赌博恶习,一旦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带来的只能是苦果恶果,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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