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长沙市交警大队的大力配合下,成功扣押了被执行人章某的一台车辆,为案件的后续执行到位提供了坚实保障。
胥某与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确定,章某应付胥某借款2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章某一直未予支付,胥某提起了执行申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前往被执行人章某家中,但均未发现其下落,通过网络查控,也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银行存款,仅有一辆车牌号为浙F牌照的奥迪车辆。执行干警依法查封了该车辆,但因找车困难,一直未能实际扣押,遂将该车辆纳入协助扣押清单,报省公安厅录入集成指挥平台布控。
9月13日下午五点三十分钟左右,承办干警接到省高院缉查布控平台的电话,协扣车辆已被长沙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发现并控制。接到电话后,承办干警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并迅速赶往长沙进行车辆扣押。
到达现场后,被执行人章某对车辆查控仍有抵触情绪,在公安交警的协助下,汨罗法院执行干警向其出示了该涉案车辆的一系列查封扣押手续,耐心释法明理并解释其中利害关系后,被执行人章某抵触情绪得到有效缓解,最终同意积极配合法院扣押该涉案车辆,并希望法院暂时不要处理车辆,承诺将积极筹措资金偿还欠款。
等执行干警完成一系列手续,平安返回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但一想到车辆的成功扣押为案件后续处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再累也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