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发展,构建和谐公平诚信消费市场秩序,近日,岳阳中院邀请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岳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岳阳市检察院以及岳阳楼区检察院、平江检察院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召开座谈会,共商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岳阳中院副院长袁小文及环境资源审判庭全体审判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就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可否提请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标准如何确定、如何选择被告主体、如何承担责任和如何处理公益诉讼惩罚赔偿款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与会人员还结合具体案例,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的法理基础、责任承担及惩罚性赔偿金的管理使用问题交换了意见。
省消保委有关人员表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对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价值和现实意义。省、市消保委将认真总结提炼此次座谈会精神,进一步与法院、检察院加强沟通协调,尽快启动诉讼程序。
袁小文逐一就与会代表的意见建议作了回应。他指出,希望要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三方联动,拓宽协作空间,探索更多有利于促进消费维权工作的合作方式,推进岳阳公益诉讼工作。要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强化对案件线索信息的综合利用,加强惩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的力度,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领域的公共利益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