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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以恋爱为名诈骗70万余元,男子获刑十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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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湘宜  发布时间:2021-10-18 09:24:45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万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责令其退赔各被害人财产人民币六十五万六千二百五十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1月至2019年3月,万某通过网络交友平台及其他手段,以交友、谈恋爱为名,通过虚构工地需要资金、自己或亲人患病需要医药费等事实,骗取彭某、伍某等5名被害人财物共计70万余元人民币,万某将骗取到的钱款用于打牌赌博及其他开支。另查明,万某被抓获后已退赔伍某4.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万某以交友、谈恋爱为名,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了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万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万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子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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