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帮信犯罪案件,男子李某收购他人四张银行卡予以贩卖并从中非法获利,涉案银行卡被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李某被法院依法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同时追缴李某的违法所得四千元。
2020年10月至11月期间,李某从余某等人手中收购了中国农业银行卡四张,在明知收购的银行卡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李某为获取非法利益,仍积极提供给上线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经查,余某等人名下被收购的银行卡因涉嫌电信诈骗已被立案调查,现有多名受害人报案称被电信诈骗,受骗汇入上述涉案银行卡的资金共约75万余元。李某从上线处获利约4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依法可以对其从轻、从宽处罚。综合以上情节,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