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来到位于华容县三封寺镇石伏村某小组的一户居民禾场中,巡回审理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该村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1998年,因罗某将户籍迁出该居民小组。2000年,罗某结婚,并于2002年生育一女。2011年因某高速征收该村土地,罗某又连同妻女一起,将户口迁回。2014年,组长换届。2015年罗某儿子出生,落户在改组。2018年,因某铁路开发征收该组土地,在现任组长的主持下,该组拒绝分配每人740元补偿款给罗某及妻子儿女,罗某遂诉至法庭。
当天的庭审中,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并开展辩论。由于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分歧较大,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法官现场为旁听群众解答了提出的疑问,引导邻里间和谐相处,妥善处理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