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驾后为躲避交警的查处,竟不顾交警的阻拦倒车逃离现场,致人受伤,日前,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
2019年12月,被告人张某某在屈原区东卫门路段看见正在查酒驾的交警,遂想倒车离开现场,但因后面有车阻拦未果,此时,一名交警示意张某某停车接受检查,张某某并未停车而是二次加速通过,造成二名交警受伤的事实。
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构成妨害公务罪,案发后张某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张某某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故该院对被告人张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