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吴某曾因盗窃罪五次被判处刑罚,出狱后故技重施又多次入户实施盗窃,盗窃财物价值17万余元。近日,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六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同时责令退赔。
2017年9月份至2021年4月份期间,吴某驾驶摩托车窜至平江县三市镇、长寿镇、三阳乡等地,趁被害人家中无人之机,采取踢门入室的方式,进入七户人家盗得现金、金银首饰等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约176683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吴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属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综合以上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