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是美好的,但若分手各自组建家庭后再旧情复燃,就极易引发各类案件。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这样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
原告李某女与被告王某男系同村,从小青梅竹马,是彼此初恋。但毕业后,各自外出打工,阴差阳错,最终分手各自组建了家庭。2020年底,双方同学聚会见面,旧情复燃,再次成为情人关系。后李某女丈夫发觉与李某女发生争吵,最终李某女决定为回归家庭。但被告王某男却已情难自禁,为试图挽回李某女,将双方的一些较为亲密的照片发布至互联网上,对李某女及其家庭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本案两次开庭,双方家庭成员多人到庭,尤其是原告李某女丈夫情绪极其激动。法官逐一安抚情绪,分析利弊,释明法律,疏解心结。通过多次的耐心调解,最终王某男向李某女及其家人赔礼道歉,并赔偿了2000元精神损失费,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