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华容:银行卡按套交易 卖卡人难逃干系
分享到:
作者:刘为  发布时间:2021-12-02 15:22:53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对唐某的违法所得21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9年10月,曹某找到唐某,要唐某帮忙办理几套银行卡(含银行卡、U盾和电子支付令、手机卡、身份证信息),并承诺每套支付500元手续费。唐某明知曹某收购银行卡,可能提供给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人员转账,仍将办理的四套银行卡出售给曹某,获利2100元。2020年9月,曹某又联系唐某办理银行卡,唐某将自己闲置的一张银行卡绑定新的手机号码后出售给了曹某。2020年10月13日至17日,诈骗人员实施网络诈骗时,利用唐某提供的银行卡进行结算,转移诈骗资金共计人民币104万元。

另查明,案发后,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出售银行卡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发后,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唐某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罚。唐某的违法所得应予以追缴。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子旋

下辖法院

平江县法院 岳阳县法院 华容县法院 湘阴县法院 临湘市法院 汨罗市法院 岳阳楼区法院 云溪区法院 君山区法院 屈原管理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