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履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职责,12月14日,云溪法院指派员额法官何文华在云溪区人民调解员和“做法律明白人”培训班上担任授课人,讲授民法典合同编中的亮点内容以及人民调解实务中的重点问题。
培训班现场
何文华首先以“契约”为切入点,引申出“合同”的概念与由来,并对比民法典与传统的合同法条文,分析两者之间明显的文字表述变化。其次,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逐条介绍民法典合同编中的亮点内容,如“债务加入”制度、预约合同、保理合同等,语言通俗易懂,内容全面详实。
授课中
结合人民调解实务,何文华还分析讲解了人民调解组织所不能受理的案件类型,如公诉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部分民事案件,并强调,人民调解组织在制作人民调解协议时,要对调解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合法,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他表示,人民调解组织是“多调联动”政策的承重墙,绝大多数案件在调解时,都会与人民调解组织互动。随着近年来矛盾纠纷越来越多,需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协调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对接,坚持把非诉讼调解机制挺在前面,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